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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三

  • 分类: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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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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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四、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一)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二)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2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一)废水控制标准 废水入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二)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三

【概要描述】四、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一)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二)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2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一)废水控制标准 废水入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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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一)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xx

 

(二)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2 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对照表

xx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一)废水控制标准

 

废水入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xx

 

(二)废气控制标准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故只需要对其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核查,确认有无生产性废气产生源,无需确立废气排放标准。

 

(三)总量控制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区域性调控解决,不另行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六、验收监测内容

 

(一)验收期间工况监督

 

在验收监测期间,记录生产负荷。在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条件下进行现场采样与测试。当生产负荷小于75%时,停止现场监测,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废水验收检查内容

 

项目大水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由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无需进行废水监测。

 

(三)废气检查内容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只需要对其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进行核查,确认有无生产性废气产生源。故本项目无需进行废气监测。

 

七、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

 

(一)验收期间工况监督

 

验收期间,该项目满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况大于75%的要求。

 

(二)废水监测

 

项目大水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已经由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无需进行废水监测。

 

(三)废气检查

 

      经过核查,东莞市银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与环评吻合。其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性废气产生。本项目无需进行废气监测。

 

八、环境管理检查

 

(一)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投项目,东莞市环保局已经对本项目作出处罚决定与责令整改,东莞市银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即日起停止该项目的使用;并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上缴了罚款。至项目验收日期,该项目环评、环保审批等手续齐全,2018年1月30日,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调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二)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东莞市银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环保设施运转情况

 

驗收期间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四)厂区环境绿化情况

 

公司对行政办公区和厂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绿化。

 

九、结  论

 

本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已建成,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气、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性废气。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与环评吻合。

 

东莞市银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并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建〔2017〕10571号)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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